
袋装浸泡液,不得有异味、异臭、浑浊和脱色现象。需要指出的是,我国对食品包装材料除上述的相应卫生标准外,还有二个法律法规: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二是《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管理办法》。食品卫生法的内容比管理办法要多,是综合性的法律,而后者是专业性的,仅指塑料制品及原材料,管理范围限在接触食品的各种塑料食具、容器、生产管道、输送带和塑料做成的包装材料及其所使用的合成树脂和助剂。所谓塑料食具是指勺、匙、筷子等短时间接触食品但要反复使用的塑料制品。

有些包装薄膜袋由于包装工艺和机械或内容物的需要还要求抗静电、防结露、高爽滑,所以还要加入抗静电剂、防雾剂、润滑剂、开口剂等助剂。所有这些助剂,都首先要经GB15139《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的试验检测,证明无毒才可使用,但也有一个添加量的限制。所以,在制品中,这些能被抽提出来的低分子量物质,也就是蒸发残渣,或能被氧化变质的东西,也就是高锰酸钾消耗量,不能超过规定的量,超过了就不能使用。因此,对成型品还要有相应的卫生标准,其目的,就是防止乱用和滥用添加剂,就是要更好地保障直接包装和接触食品的材料具有高度的卫生安全性能。

软包装行业中的食品包装袋的质量,尤其是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所包装的食品安全,因此要保证所使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符合质量要求的管理制度。须健全包装膜袋的行业和我国标准并严格执行,加强对食品包装的检验监督,防止不合格的食品包装流入市场,加强管理,才得以保障软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食品包装单膜袋的检验项目主要分为以下几大类:外观不得有对使用有碍的气泡、穿孔、水纹、暴筋、塑化不良、鱼眼僵块等疵病。

之后针对这些项目进行综合评比,继而针对真空包装袋原材料供应商进行评分并划分等级,并在今后的持续采购中加以参考,从而在真空包装袋原材料供应商中引入竞争机制,使真空包装袋原材料供应商产生紧迫感,以便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真空包装袋原材料供应商提供出在各方面更加适合的真空包装袋原材料。真空包装袋原材料的选择、使用在一个企业的发展中占据着极为重要的地位,而选择出至优(性价比、信誉度等综合表现很好)的真空包装袋原材料对于企业的各方面发展尤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企业应当把真空包装袋原材料的选择、使用放到战略高度上来,并且这个选择标准应当做到源于实践、用于实践并遵循不选至好、只选至适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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